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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丽江头条】违规享受公租房?强制清退!
公共租赁用房应退不退不仅是政府部门管理的难点问题,也关系着社会公平和民生权益等问题。为了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权益,5月11日,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古城区环卫物业公司,对瑞馨佳园小区的40户租户进行强制清退排查。
据了解,4月初区住建局已将公租房瑞馨佳园小区第一批违规住户进行逐一排查,有64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均已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条件,并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年审,因此对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签订进行了通报。截至4月30日,自主办理清退的有24户,剩余40户仍未办理清退手续,于是,古城区住建局联合古城区环卫物业公司再次对这40户租户进行核查,并要求5月18日前办理清退手续,逾期后不办理的租户将采取强制清退措施。
“从今天走访的情况来看,有的房间没有人居住,我们就将清退通知和封条贴在了门上;有的是确实存在困难,或者因家庭收入不乐观回了老家,或者因人在外地工作等,我们都会通知到位。如果租户5月18日前还不来处理,我们将采取强制清退。”古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工作人员和继武说。
工作人员通过核查,确实有部分住户因生活困难租不起房。住建部门表示,针对因病、因学、因重大事故等问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租户,可以按照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级定租实施方案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据了解,古城区住建局制定了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级定租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等级:第一是特困家庭租金全免;第二廉租房住户按照廉租房的政策执行;第三、四、五档,在参照公租房租金的基础上,如因病、因学、因重大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按照贫困等级进行减免。
目前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2140套,共涉及8个小区,古城区住建局正在对这8个小区存在的未参加年审、租金欠缴、超过10万元以上的车辆超标等违规情况进行整治。
下一步,古城区住建局还将根据“小切口”十项惠民行动的要求,5至6月份逐步对公共租赁住房当中的违规转租、转借的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户查处一户。7至8月份将对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房没有及时转切公租房的情况进行整治,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权益。
“目前,部分住户对每年度的定期复核机制还缺少意识,公租房保障政策中的条件不清楚,我们也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大量宣传,请广大用户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参照解决。”古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股长杨国栋表示。(记者 秦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