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5月17日,天海防务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3]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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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2年1月14日,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泰州泰船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船重工”)将370万元划转至你公司持股8%的钦实(泰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实泰州”),钦实泰州当日将款项用于对外支付。2022年1月20日至21日,钦实泰州陆续将370万元归还泰船重工。钦实泰州为天海防务实际控制人何旭东间接控制的企业。泰船重工上述将资金拆借给钦实泰州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第一条第二项第一目的规定。
上海证监局指出,因子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公司未按内部制度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上海证监局表示。
雷达财经注意到,天海防务的违规事项不止于此。此前在2022年8月2日,上海证监局曾对天海防务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天海防务存在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等违规违法事实。
根据上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全资子公司金海运时任执行董事李露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海运时任常务副总经理王志宏、时任财务负责人翟宏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金海运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任天海防务副董事长吉春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天海防务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楠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天海防务时任财务总监兼任金海运财务总监白雪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天海防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天海防务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7.28万元,位于上海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船海工程、防务装备、新能源三大业务领域。
业绩方面,公司于4月21日晚间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约6.58亿元,同比增加7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12万元,同比增加59.63%。